根據《關于印發浙江省海洋(灣區)經濟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》(浙財建〔2020〕13號)及《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度省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》(浙財建〔2020〕144號)要求,2021年度市本級省海洋(灣區)經濟發展資金共6364萬元,其中部分資金擬對紹興綜合保稅區(一期)保稅物流分撥中心等5個項目予以補助,其余補助資金由濱海新區管委會具體負責。 現予公示,接受社會監督。公示期自2022年6月16日至6月22日。單位和個人如有異議,可在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向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反映。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,需蓋公章;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,要求署真實姓名和聯系地址(方式)。 公示受理部門聯系人:市發改委 湯力揚,電話:85143836; 市財政局 顏 彥,電話:85209616。
附件:2021年度市本級省海洋(灣區)經濟發展資金擬補助項目
紹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紹興市財政局 2022年6月16日
附件: 2021年度市本級省海洋(灣區)經濟發展資金擬補助項目 序號 | 項目名稱 | 申報單位 | 1 | 紹興綜合保稅區(一期)保稅物流分撥中心 | 濱海新區管委會 | 2 | 杭州亞運會棒(壘)球體育文化中心項目 | 市交投集團 | 3 | 紹興市提升全要素生產率融入杭州灣產業帶對策研究 | 市發改委 | 4 | 鏡嶺水庫建設對提升曹娥江流域可持續發展能力的綜合分析研究 | 市原水集團 | 5 | 紹興納電新能源產業萬畝千億產業平臺規劃研究 | 濱海新區管委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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